考虑到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将随着财政部等四部门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而进一步承担风险,并带来资金缺口。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回应称,财政部门将加大财政补偿力度。通过财政部门“做加法”,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轻装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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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实施计划,通过提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以下简称“国担基金”)的分险比例、担保金额和代偿上限,提高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
《通知》规定,国担基金的贷款责任分险比例从20%提高至不超过40%,单户担保金额上限由1000万元提升至3000万元,代偿率上限从4%提高至5%。前述负责人表示,《通知》有效提升了市(县)直接担保机构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担保积极性,带动银行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风险高、收益低,为此财政部建立了国担基金风险补偿机制,由中央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资金,对国担基金因履行政策性职能、保持低费率所产生的代偿支出缺口予以适当弥补。此外,据前述负责人介绍,江苏、山东、湖北、山西等29个省份也都建立了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由省级财政每年安排预算给予风险补偿。
计划实施后,对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进一步承担风险带来的资金缺口,前述负责人表示,财政部门将加大财政补偿力度。一方面,对于国担基金加大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所新增的代偿,中央财政每年单独测算,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资金,给予国担基金一定的风险补偿。
另一方面,对于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成效明显、风险代偿压力较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鼓励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力度,给予适当风险补偿、奖补资金、担保费补贴等支持。
为推动计划落地见效,前述负责人还表示,财政部将强化财政、货币、科技政策协同股票配资,形成政策合力。